福建省教育厅多措并举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取得实效
信息来源: 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日期: 2017-07-04 10:35
精准帮扶贫困地区教育发展
一是强化对23个重点县教育扶持。2016-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23个重点县每县2000万元教育扶贫专项资金;在“公办幼儿园建设”“全面改薄”“薄弱公办幼儿园改造提升”等工程中给予倾斜支持;实施“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资助计划”“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”等,2016年补充教师4294人;实施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,2016年安排计划1300人、比增200人,2017年再增200人。
二是加大民族教育扶持力度。实施民族学生招生政策倾斜,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加分录取;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,每年安排400万元支持民族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、教学课程改革、培育民族教育特色等。
三是落实对口挂钩帮扶贫困县工作。帮扶上杭县官庄畲族乡社会经济发展,2016年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;挂钩帮扶光泽县教育发展,2016年安排省级以上基础教育资金约5000万元;加大建宁县教育投入,2016年下达省级以上基础教育专项补助资金近4000万元。
健全贫困学生就学就业帮扶体系
一是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。对建档立卡等贫困户家庭的学生,从义务教育到普通高中、中职教育免除学杂费,2016年共免除学杂费7100万元,惠及学生4.8万人;给予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,学前、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学生助学金补助,2016 年共补助9700万元,惠及学生7.3万人;对高校建档立卡、低保、残疾、优抚等四类贫困户家庭的学生,按照国家助学金最高标准补助,2016 年共补助1.12亿元,惠及学生2.8万人;助学贷款由每生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元,2016年全省共发放助学贷款5.82亿元,惠及学生8.8万人。
二是多渠道帮扶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。建立34267名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数据库,实施“一生一策”就业帮扶,2016年全省有32965名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实现就业,其中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率达98.05%、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率达96.65%,均高于全省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。
对口支援中西部教育发展
一是深入实施闽宁教育合作。印发《闽宁职业教育协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》,实施闽宁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。闽宁18所中职学校签订合作办学协议,10所高职院校“一对一”洽谈并签订结对协作协议;实施闽宁中职招生协作兜底行动,支持宁夏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到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;组织实施“牵手工程”,每年接收40名宁夏中小学校长到福州、泉州等地跟岗学习。
二是积极开展援疆援藏工作。实施“组团式”教育人才援藏计划,2016年起每年选派50名优秀中学教师对口支援昌都第三高级中学;实施“福建援疆双一百工程”,每年选派100名优秀教师到新疆支教送培,接收100名新疆校长教师来闽跟岗培训;加强内地西藏、新疆班办学,按生均10000元拨付西藏班学生公用经费,厦门等内地新疆班按每年每班80万元标准核拨。